蘇洵,字明允,號老泉,眉州眉山人。早年屢試不第,憤而焚稿,閉門苦讀十餘年,學成後文章震動京師;與二子蘇軾、蘇轍並稱「三蘇」,父子三人同列「唐宋古文八大家」。他長於策論,好談兵事與天下大勢,文風縱橫雄健。
北宋重文輕武,武備積弱,長期受北面契丹(遼)與西北西夏侵擾。朝廷不思整軍經武,反而每年以「歲幣」輸送大量銀絹換取苟安,喪權辱國,且不斷壯大敵人國力。
蘇洵有感於此,遂借戰國時代六國割地賂秦、終致覆滅的歷史教訓寫成本文:為六國謀不亡之道,正是為北宋謀生存之道;主張六國用兵抗秦,便是主張北宋用兵而不納幣求和。
一、立論鮮明,先破後立。首句連用兩重否定(「非兵不利,戰不善」)掃清流行舊說,然後正面亮出「弊在賂秦」四字,一開篇便讓讀者掌握全文樞紐。繼而自設問答(「或曰……曰……」),把「不賂者亦亡」的疑難預先堵住,令兩個分論點分工明確:前者論賂者的死因(力虧),後者論不賂者的死因(失援),共同歸結於「弊在賂秦」。
二、對比論證,觸目驚心。第2段連設多組對比:秦受賂所得與戰勝而得之比、諸侯賂亡所失與戰敗所失之比,同為「其實百倍」;祖先「暴霜露,斬荊棘」與子孫「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」之比;「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」之多與「一夕安寢」之短之比;「地有限」與「欲無厭」之比。數字與情態並舉,割地之不智不待辯而明。
三、史例、設例與引用並用。第3段舉齊、燕、趙三國史實證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」——齊亡於附秦失援,燕亡於錯用刺客,趙亡於自毀良將;三者皆非「兵不利,戰不善」,反而證明用兵有效。又以「向使三國各愛其地……或未易量」作假設論證,從反面翻出六國本有生機;再引古人「抱薪救火」之語(薪喻土地、火喻秦之野心),以喻收束,警策有力。
四、借古諷今,卒章顯志。前四段句句論史,末段「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」輕輕一轉,引出「苟以天下之大」的北宋:論形勢,一統天下的大國遠勝割據諸侯;論作為,若仍輸幣求和,便「是又在六國下矣」。不著一字直斥朝廷,而針砭俱在,既避免觸怒當權者,又令勸諫委婉而鋒利。
| 修辭 | 例句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比喻 | 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 | 以棄草芥喻子孫視國土如賤物,突顯割地之輕率不智。 |
| 比喻・引用 | 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 | 以薪喻土地、火喻秦欲,說明奉地只會助長侵略,自取滅亡。 |
| 誇張 | 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 | 誇寫割地之頻、所得安寧之短,見賂秦無所用。 |
| 設問 | 或曰: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曰:不賂者以賂者喪…… | 自問自答,補足論點漏洞,使立論周密。 |
| 對比 | 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 | 以倍數對照,證明亡國禍源在賂不在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