譯
原文・語譯
原 文
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捨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捨生而取義者也。
語 譯
魚,是我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想要的。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那麼我寧願放棄魚而選取熊掌。生命,是我珍視的;道義,也是我珍視的。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那麼我寧願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。
原 文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語 譯
生命是我珍視的,但我所珍視的東西有超過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東西有超過死亡的,所以有的禍患我也不躲避。如果人們所珍視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,那麼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,有什麼不能使用呢?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麼凡是可以用來躲避禍患的事,有什麼不能做呢?通過這些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,然而有人卻不採用;照這樣做就可以躲避禍患,然而有人卻不去做。這是因為他們所珍視的東西有超過生命的,所厭惡的東西有超過死亡的。這種心不單賢人有,人人都有,只是賢人能夠保持不失罷了。
原 文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呼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
語 譯
一筐飯,一碗湯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就要餓死。可是輕蔑地吆喝着給別人吃,過路的飢民也不肯接受;用腳踩踏過再給別人吃,就連乞丐也不屑接受。
原 文
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,萬鍾於我何加焉!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
語 譯
對於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,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!是為了住宅的華美、妻妾的侍奉和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從前寧可死亡也不接受的,現在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;從前寧可死亡也不接受的,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從前寧可死亡也不接受的,現在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而接受了:這些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?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本來的羞惡廉恥之心。